塑料袋的危害 环卫专家指出,塑料袋虽给市民带来不少方便,但另一方面却给环境造成污染,有些塑料袋是不能用于装食物的,这会对人体健康有不可低估的危害。医学专家指出,食品,尤其是熟食,用塑料袋包装以后,常常容易变质,人吃了这类变质食品后,易引起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此外,塑料本身会释放有害气体,因在密封袋中长期积聚,浓度随密封时间增加而升高,致使袋中食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对儿童健康发育影响尤为突出。 摊档上经常使用的颜色特别深的塑料袋,有着巨大的危害。它是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制品重新加工而成的,对人体的危害极大,不能用来装直接入口食品;另外,不能用聚氯乙烯塑料制品存放含酒精类食品、含油食品,否则袋中的铅就会溶入食品中;同时这种塑料袋也不能放温度在50°C以上的食品。 环保专家指出,现在市面上使用的塑料袋有的是不允许盛装食品的。塑料袋有三种:一种是既不能沾皮肤,又不能放食物的,只能用来装建筑材料;一种用来装服装;还有一种是可勉强用来盛放食品。有些塑料制品中加入了稳定剂,而这些添加的稳定剂主要是硬脂酸铅,会造成积蓄性铅中毒。 行内人士指出,目前市场上销售和使用的塑料袋,绝大多数是各地小型企业或家庭作坊生产的,有相当数量是再生塑料制品,利用垃圾站收拣的废旧塑料、工业废弃物和医疗机构丢弃的塑料垃圾回收加工的,未经消毒处理,就私下将其加工制成食品袋投入市场。 这些再生塑料含有严重超标的病菌和致癌物,用这种塑料制品包装直接入口的熟食品,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这样的塑料袋含有大量肉眼所无法看到的病菌,长期使用这样的一次性塑料食品袋极易导致慢性食物中毒。 对此,市民可以用以下一些方法对有毒和无毒的塑料袋进行检测: 感官检测法:无毒的塑料袋呈乳白色、半透明、或无色透明,有柔韧性,手感润滑,表面似有蜡;有毒的塑料袋颜色混浊或呈淡黄色,手感发粘。 用水检测法:把塑料袋置于水中,并按入水底,无毒塑料袋比重小,可浮出水面,有毒塑料袋比重大,下沉。 抖动检测法:用手抓住塑料袋一端用力抖,发出清脆声者无毒;声音闷涩者有毒。 火烧检测法:无毒的聚乙烯塑料袋易燃,火焰呈蓝色,上端黄,燃烧时像蜡烛泪一样滴落,有石蜡味,烟少;有毒的聚氯乙烯塑料袋不易燃,离火即熄,火焰呈黄色,底部呈绿色,软化能拉丝,有盐酸的刺激性气味。 随着经济的发展,去超市购物已成了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人们也早已习惯了超市免费提供的塑料袋。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塑料袋的消费量正在逐年提高,塑料包装已占包装材料总量的三分之一,其中上海塑料包装材料年产量高达15万吨。这些花花绿绿、大大小小的塑料袋对于环境的危害无疑是惊人的。 塑料袋有哪些危害? 塑料袋给环境带来的污染主要有“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其中,“视觉污染”是指对市容景观的破坏,是“白色污染”问题中最突出的。“潜在危害”是指废塑料制品进入自然环境后,因其难以降解而带来的长期环境问题。塑料结构稳定,不易被天然微生物菌破坏,这就意味着废塑料垃圾如不加以回收,将在环境中变成污染物永久存在并不断积累。它不仅会影响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威胁动物生存环境,而且还会因为处理不当而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其它有机垃圾的综合利用。 实际上,不少市民已经意识到了塑料袋的危害,为了减少污染,他们会将塑料袋再利用,比如用来装垃圾或是去菜场买菜用。然而,单靠普通市民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家里塑料袋总是越积越多,积累的速度大大超过了消耗的速度,许多塑料袋还是被当成废物丢弃了。要想减少塑料袋的危害,还城市一个清洁的环境,唯有从源头上做起,减少塑料袋的发放...... 主要危害: “白色污染”主要指对环境造成的“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两个负面 效应。 “视觉污染”是指散落在城市中,人们随手丢弃的塑料废弃物对市容、景 观的破坏.例如散落在铁道两旁、江河湖泊中大量聚苯乙烯发泡塑料餐具和漫天飞舞或挂在枝头上的超薄塑料袋,这些都给人们带来不好的视觉刺激,人民对此反映强烈。 “潜在危机”是指塑料废弃物进入自然环境而难以降解带来的环境问题, 其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不易回收,因为回收在利用的成本高,但利用率低,商家可以说是无利可图,而且由于它的回收价格很低很难吸引广大市民进行“白色回收”工作。所以,导致不易回收的现象发生。 难以降解。回收回来的白色废弃物不易处理。现阶段主要处理方法有焚烧和填埋,若将其焚烧,则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烟雾,污染大气,并且促使酸雨的形成,而至于填埋,则将其埋葬100年,则还是原状,无法被自然所吸收且对土地有极大的危害,改变其酸碱度,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 业减产,至于抛弃在水里或陆地上的塑料制品,不仅影响环境,而且若被动的 吞食,则会导致死亡。这样就破坏了生态平衡。 高温则分解出毒害物质,塑料制品本无毒害物质,但因为它的回收再利用的设备不够完善,工艺简陋,而且许多厂家无合法营业执照,导致再生产的塑料制品在温度达到65℃时,毒害物质就会析出并且渗入到食品中,则会对肝脏、肾脏、生殖系统及中枢神经等人体重要部位造成危害。 专家研究发现,几乎所有的塑料制品中都含有大量的增塑剂,而增塑剂对人体有着潜在的巨大危害。 去年曾经引发超市保鲜膜安全危机的“增塑剂”(塑料袋及塑料制品中含有一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学成分,加入这种化学成分可增加塑料的可塑性和柔韧性,提高塑料制品的强度),如今再次闯入人们的生活。而这次问题则出现在百姓一日三餐使用的食用油塑料桶上。 不久前,广州食品安全信息网发布消息称,同济大学的一项研究证实,食用油塑料桶的增塑剂对人体有害。“用塑料桶装食用油,食用油中会溶进对人体有害的增塑剂。”消息称,同济大学基础医学院厉曙光教授的课题组,曾经分别采集市场上不同品牌和不同出厂日期的塑料桶装大豆色拉油、调和油、花生油,以及市场上销售的散装豆油。测定后发现,几乎所有品牌的塑料桶装食用油中,都含有增塑剂“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据推断,食用油中检出的增塑剂,主要来源于塑料容器。这种增塑剂对人体生殖系统有毒害作用,对男性的毒害要更大一些。 过去,人们一直认为增塑剂类化合物毒性低,具有良好的理化特征,且生产方便,价格低廉,因此几乎不加限制地生产和使用。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增塑剂使用大国,每年约生产30多万吨增塑剂。 厉教授进行的比较研究表明,食用油中检出的增塑剂,主要来源于其塑料容器。在科研小组所采集的食用油样品中,发现有一种品牌的塑料桶装食用油样品增塑剂的含量最高,分别为2.98mg/L和24.16mg/L,研究人员认为,这可能是由于该品牌的塑料容器中增塑剂含量较高或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被增塑剂污染。 研究同时发现,样品中酞酸酯类增塑剂的含量与贮存时间没有明显的相关性。增塑剂向食用油中的迁移速率影响因素较多。除了贮存时间外,迁移速率与贮存温度以及塑料包装材料?增塑剂的含量有关:贮存温度越高,迁移速率越快;塑料中增塑剂的含量越高,所用的增塑剂与树脂的相容性越差,可能被溶出的增塑剂的百分比就越大。不同厂家出品的桶装食用油所使用的塑料包装材料中增塑剂的含量不同,贮存温度也随环境不同而变化,因此在没有控制其他影响因素的情况下,食用油中增塑剂的含量没有呈现出明显的随贮存时间延长而增加的趋势。家庭厨房排油烟机上积累的食用油残渣中,增塑剂的含量非常高,这说明人们在烹饪过程中,还有大量的增塑剂可能会随着油烟吸入肺中。 消息还说,科研人员发现,增塑剂的急性毒性很低,人体摄入后短时间内几乎没有急性中毒的表现,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安全的,相反,其慢性毒性对人体的危害相当大。国外的动物研究结果表明,增塑剂可导致动物存活率降低、体重减轻、肝肾功能下降、血中红细胞减少,具有致突变性和致癌性。 专家介绍,含有D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增塑剂的PVC制品在与人类医疗、生活相关的领域中应用也很广,而且很难用其他材料来全部取代。如乳胶手套、血浆袋,一部分输血、输液、呼吸用具,以及儿童玩具、人造革(用作服装、鞋料、手提包、沙发面料等)中,PVC制品占有很大比例。一些发达国家已对这些产品中使用的增塑剂和其他助剂有了严格的规定或相应的建议,而我国的医用手套、血浆袋的主增塑剂仍为DOP。 更让人担心的是,目前增塑剂污染几乎无处不在,这种化工行业最常用的原材料,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慢慢从塑料制品中溢出,进入空气、土壤、水源乃至食物。“其使用范围之广,污染面积之大,影响人数之多,比农药、DDT等有过之而无不及。”厉曙光教授指出,目前还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这是一种很危险的趋势,如果国家有关部门再不给予有效地预防和强有力地控制,我们将为这一现象承担严重的后果. 随着增塑剂的发展和使用范围的增大,人们对其安全性日益重视。各国政府已开始意识到增塑剂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威胁,如丹麦禁止在幼儿玩具和保育用品的塑料中使用酞酸酯类增塑剂。因为幼儿大多喜欢将玩具放入口中,这样增塑剂会危害儿童健康;瑞士也禁止在儿童玩具中使用DOP。 虽然各国限制增塑剂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基本遵循两个原则:其一,限制塑料中增塑剂的使用量;其二,限制向食品中迁移的最大允许量。采用第一原则的国家有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荷兰、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将上述两原则结合使用。 据介绍,我国也制定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的使用卫生标准(GB9685—94),对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均作了规定,其中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DOP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分别是35%和50%,但尚未制定食品中的最大允许含量。 为此,有专家建议,我国食品行业应大力提倡减少塑料包装容器的使用,尤其应避免塑料制品同各种食品的直接接触,防止增塑剂对食品的污染。与此同时,应该在科学研究方面加大投入,开展增塑剂毒性方面的研究,以及同人体健康进行相关的前瞻性流行病学调查,从细胞、分子、基因等水平分析和了解增塑剂的毒性,在高分子领域开发和研制更优质、更安全的替代产品,并研究相关的干预防治措施。 |